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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货的感动

●城南夜话
1998-07-14 来源:生活时报 ●萧燕 我有话说

广州寄来一本印着商品的小册子,请我购买上面的商品,同时寄来我的电脑档案号。看来“买绩”将会入档。我自当看见街上见我就说“大姐,买一件吧!”的外来妹,弃之一边。

过几日又看了一眼,发现有一梳头妙具,禁不住美的诱惑,如数寄去人民币。几日后货如约到,梳出发型遭多人艳羡。如是仿佛投中了一个篮板球,又买了束身裤,又买了……女人买东西容易昏头,我也不例外。最后买的一只手用缝纫机果真不好用,不习惯用,学不会用。欲退,商店无门,心中连连叫苦。又一日拿出琢磨,发现样本上赫然写着“如您不满意,30日内可随意退货,本公司绝不过问原因,只需注明‘退款’二字即可。”我立即更衣戴帽,子弹一样射到邮局,把那机器子弹一样射回广州。

一周之后,一封考究来信送到手中,信中真真切切为退货耽误了我的时间财力(指邮费)向我道歉,说三周之内不见退款单可用电脑号查询云云。署名是位女性,肯定是一位善良多情的小姐,因为退货本应买家向卖家道歉,“我没看好,我看走了眼,我给您添了麻烦。”在北京退货必是惴惴不安,如犯大错,包里掖上一大堆理由,拿回货款时还得捎回小姐那张拉长了的脸。她这样一来,反倒让我觉得受宠若惊,于心不忍,觉得下回一定再买这位小姐的东西不可。

这就是北京市面上商场如云、商品纷纷降价处理,我却偏偏花好多寄费上广州买东西的道理。假如家门口的商店个个也都这样做,像我这样爱花钱的家庭主妇怎么会让广州商家拉走?

区区小事,记下一笔,巴不得北京的商家们忙里偷闲能看上一眼。“无条件退货”,在国际上早已司空见惯,北京何时才能“与国际接轨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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